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谁保管?

2025-05-21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记录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重要历史材料。它不仅是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证明,也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关键依据。


摄图网_500426359_HR 网上招聘(仅交流学习使用)-min.jpg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涵盖以下几类人员: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机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这些管理服务机构包括: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此外,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

四、被辞退后人事档案的处理

如果被原单位辞退后成为流动人员,其人事档案应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进行处理:

已就业的:人事档案可转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暂未就业的:人事档案可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对于保障个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流动人员应确保自己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合法、规范的管理服务机构中,避免因档案管理不善而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相关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人事档案管理秩序。

分享